关于建筑工程材料与安全网送检实施监理指纹认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8-26  发布人:总师办

绍兴袍江工业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绍袍建管[2008]24

关于建筑工程材料与安全网送检实施监理指纹认证的通知

各进区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内建筑工程原材料和安全网的质量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建材与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危及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经研究,决定实施建筑工程材料与安全网送检监理指纹认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指纹认证制度从200891日起实施。
    二、下列材料样品送检,必须实行监理指纹认证:
    1、涂料;
    2、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
    3PVC-U排水管;
    4、防水卷材;
    5、混凝土砖;
    6、节能保温材料;
    7、用于脚手架围护的安全密目网。
    三、上述原材料和安全网在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后,监理人员尚应见证施工单位送样,当样品送至检测中心并进行监理指纹确认后,检测中心方可接样;无监理人员见证送样或指纹与见证人不相符的,检测中心不得接样。
    四、目前在建的建筑工程,请项目监理人员携带本人上岗证到袍江建管办(管委会519室)进行指纹扫描登记,扫描登记时间为820--28日;今后新开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及时到我办办理见证人员指纹扫描登记。
希望各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做好原材料和安全网见证取样与见证送样工作,对违反本规定或在原材料和安全网取样送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本办将进行严肃处理。

    

绍兴袍江工业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OO八年八月六日